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19規定了危險廢物鑒別的程序和判別規則,是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體(ti) 係的基礎。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完善了危險廢物鑒別程序,能夠幫助鑒別人員更精準地識別危險廢物,同時有效控製環境風險。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19總規定了采樣、檢測等技術要求,有利於(yu) 縮短危廢鑒別周期,降低危廢鑒別成本。在危廢鑒別標注通則中,鼓勵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以及節省危險廢物焚燒、填埋處置資源的行為(wei) ,更加能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方式多元化。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19解讀
危廢鑒別標準適用範圍
規定了危險廢物的鑒別程序和鑒別規則。
適用於(yu) 生產(chan) 、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chan) 生的固體(ti) 廢物的危險特性鑒別。
適用於(yu) 液態廢物的鑒別。
不適用於(yu) 放射性廢物鑒別。
危廢鑒別標準鑒別程序
依據法律規定和 GB 34330判斷待鑒別的物品、物質是否屬於(yu) 固體(ti) 廢物,不屬於(yu) 固體(ti) 廢物的,則不屬於(yu) 危險廢物。
經判斷屬於(yu) 固體(ti) 廢物的,則首先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鑒別。凡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固體(ti) 廢物,屬於(yu) 危險廢物,不需要進行危險特性鑒別。
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但不排除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的固體(ti) 廢物,依據 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 GB 5085.6.以及 HJ 298 進行鑒別。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ti) 廢物,屬於(yu) 危險廢物。
對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且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無法鑒別,但可能對人體(ti) 健康或生態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ti) 廢物,由相關(guan) 部門組織專(zhuan) 家認定。
危廢鑒別標準定義(yi)
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種或兩(liang) 種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與(yu) 其他物質混合,導致危險特性擴散到其他物質中,混合後的固體(ti) 廢物屬於(yu) 危險廢物。
僅(jin) 具有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與(yu) 其他物質混合,混合後的固體(ti) 廢物經鑒別不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於(yu) 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與(yu) 放射性廢物混合,混合後的廢物應按照放射性廢物管理。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19解讀






